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(试行)》(财办〔2020〕13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〕5号)、《关于修订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有关资产管理内容的通知》( 财办〔2021〕23号)、《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》( GB/T14885-2022)等文件规定,为了适配预算一体化及新的资产分类要求,学校对资产建账系统要相应的升级改造。按系统升级改造计划,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0日暂停资产建账业务。由此产生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5年1月17日